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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的公告(国家认监?014年第24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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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8-04 11:16:46 来源9a href="http://www.cnca.gov.cn/zw/gg/gg2014/202008/t20200811_61190.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认监姓/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699
核心提示: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013〕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评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予以公布、/div>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国家认监?014年第24号公呉/td>
发布日期 2014-07-24 生效日期 2014-07-2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9-11-12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相关链接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ipin/175121.html" target="_blank">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的公告(2012年第21?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0155.html" target="_blank">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013〕第155号)、〉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2744.html" target="_blank">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评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予以公布、/div>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不再受理《目录》内删除的种类。本公告发布前已获得认证,属于删除种类的产品,认证证书期满自动失效,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在其产品有效期内使用相应认证标志、/div>
  特此公告、/div>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
  国家认监姓/div>
  2014??4?/div>

附件: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o:p>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范围

6

大麦

青稞

13

绿叶蔬菜

芦荟

删除菊花菜;蕺儿?rdquo;

22

食用菌类

北虫荈o:p>

37

其他坚果

澳洲坚果

41

香辛料作物产?o:p>

删除枯茗

46

野生采集的植?o:p>

山葡萄;红树莓;雪菊;罗布麻;橡籽;刺五加;华西银腊梄o:p>

叶芹?rdquo;更改?ldquo;山芹

删除广东菜;猫爪子;猴腿

49

植物类中?o:p>

绞股蓝;当归;丹参;党参;黄芪;扯根菛o:p>

删除地骨?rdquo;

69

动物副产?o:p>

删除 动物内脏

73

蟹类(只(o:p>

绒鳌?rdquo;更改?ldquo;绒螯?rdquo;

78

更改?ldquo;加工肉制品和可食用屠宰副产品

更改?ldquo;肉制品(?0-61动物为原料加工的制品)、可食用屠宰副产品(50-61中动物内脏;骨骼;血;皮;油脂及其制品)

79

冷鲜鱻o:p>

删除鲍鱼;虾

81

其他水产加工制品(包括海草类(o:p>

鲍鱼;虾

89

保藏的水果和坚果

更改?ldquo;保藏的水果和坚果(限于目录中生产-植物23-37为原料的?rdquo;

93

烘焙或炒的坚枛o:p>

澳洲坚果(仁(o:p>

94

其他方法加工及保藏的水果和坚枛o:p>

水果?rdquo;更改?ldquo;水果干制品(限于以本目录生产-植物类(23-34?rdquo;为原料加工的?rdquo;

95

食用植物沸o:p>

更改?ldquo;食用植物油(限于?-43,45-49中的产品或其植株的其他部分作为原料加工的?rdquo;

97

更改?ldquo;经处理的液体乳和奶油

更改?ldquo;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黄油;奶油(仅限于以目?2-65中的产品为原料加工的?rdquo;

104

更改?ldquo;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和副产?rdquo;

更改?ldquo;其他谷物去壳产品及副产品;其他谷物磨制粉;其他植物磨制粉;碾压的?rdquo;

116

更改?ldquo;保藏的禽蛋及其制?rdquo;

117

调味?o:p>

更改?ldquo;糖;酱油;食醋;芝麻盐;酱;香辛?rdquo;

118

更改?ldquo;植物类中草药加工制品(仅限于经切碎、烘干等物理工艺加工的产品)

删除婆罗门参;土贝母;黄连;板蓝根;黄芩;钩藤;通草;土荆皮;白鲜皮;地骨皮(枸杞根);石韦;石南叶;枇杷叶;柿子叶;枸骨叶;合欢花;辛夷;鸡冠花;洋金花;大草寇;巴豆;红豆蔻;川楝(lian)子;马鞭草;龙葵;长春花;仙鹤草;白英;洋栖菜;海蒿子

119

更改?ldquo;白酒和配制酒

配制酒(限于以白酒为配基,以1-49中的植物为原料生产的(o:p>

126

纺纱用其他天然纤绳o:p>

皮棉;麻

127

纺织制成?o:p>

更改?ldquo;纱及其制成品;线及其制成品;丝及其制成品

注:

1.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植物类产品可包括该产品的整个植株或者植株的某一部分。例如葡萄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其葡萄籽和葡萄叶无需另外申请认证、o:p>

2.认证委托人在生产基地外对新鲜蔬菜、水果、杂粮产品进行包装的,认证机构可根据《有机产 ?部分:生产》标准的5.10条款对包装场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颁?ldquo;生产范围认证证书、o:p>

3.?2?ldquo;果酱中含果泥、o:p>

4.?12?ldquo;方便食品?ldquo;粮食制品中含糊类食品、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pt;font-family:方正仿宋简?>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有机产品认证有机产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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