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巴西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2014年第80?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巴西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2014年第80?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7-18 02:22:16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17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巴西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质检总局、农业部2012?10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规定同时废止、/div>
发布单位
农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4年第80叶/td>
发布日期 2014-07-18 生效日期 2014-07-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巴西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质检总局、农业部2012?10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和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规定同时废止、/p>

  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p>

  特此公告、/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法典动物卫生牛肉风险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