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珠府?014?2?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珠府?014?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6-04 10:43:25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672
核心提示: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div>
发布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
珠海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珠府?014?2叶/td>
发布日期 2014-05-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zhuhai.gov.cn/xxgk/zcfgjgfxwj/gfxwj/201405/t20140530_6259354.html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9/p>

  何宁?nbsp;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p>

  刘小?nbsp; 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发展改革、粮食、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监察、审计、法制、统计、电网建设、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兼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p>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工作局、/p>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珠海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p>

  刘嘉?nbsp; 副市长,分管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水利、水务、海洋经济、渔业渔民、供销社、扶贫、民政、双拥共建、应急、信访工作,兼任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p>

  分管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应急办、市供销社、/p>

  联系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市总工会、/p>

  王庆?nbsp; 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工业、内贸、外经贸、供电保障、科技、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地震、通信、投资促进、航空产业、航展、保税、行政服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邮政工作、/p>

  分管市科工贸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会议展览局、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p>

  联系市科协、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珠海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p>

  ?nbsp; ?nbsp; 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分管人民武装、公安、司法、国安、口岸、仲裁、民族宗教、消防、边防、打私工作、/p>

  分管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口岸局(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市仲裁委、/p>

  联系拱北海关、珠海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安局、/p>

  龙广?nbsp; 副市长,分管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驻外机构及企业、教育、卫生、人口与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地方志、机关事务、档案工作,联系共青团、妇女儿童、红十字会工作、/p>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游局(市版权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外事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台湾事务局、市侨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地方志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局、/p>

  联系市侨联、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市文联、/p>

  ?nbsp; ?nbsp; 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规划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综合执法、市政园林(林业)、人防、气象工作、/p>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p>

  陈仁?nbsp; 市政府党组成员,分管交通、海事、港口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西部中心城区建设、议案建议办理工作、/p>

  分管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西部中心城区开发建设局、/p>

  联系珠海海事局、/p>

  ?nbsp; ?nbsp; 市政府党组成员,分管横琴新区有关工作、/p>

  张宜?nbsp; 市政府党组成员,分管高新区有关工作、/p>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p>

  珠海市人民政庛/p>

  2014??0?/p>

地区9/font>广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