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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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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7-01 08:31:0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56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国上市化妆品已使用原料开展了收集和梳理,编制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现予发布、/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105叶/td>
发布日期 2015-12-23 生效日期 2015-12-2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1-05-01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8324.html" target="_blank">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的公告?021 ?2号) (2021年第62?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12.html" target="_blank">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侊/a>》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国上市化妆品已使用原料开展了收集和梳理,编制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现予发布、/div>
  特此通告、/div>
  附件9span style="font-size: 14px;">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0?/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原料化妆品原?nbsp;化妆?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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