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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滨海白首乌”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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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6-09 04:09:02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sps/s3585/201406/fa16770f6bc04ffda1534d443d1b0426.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451
核心提示:你厅《关于“滨海白首乌”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请示》(苏卫监督?013?9号)收悉、/div>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014?27叶/td>
发布日期 2014-05-19 生效日期 2014-05-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江苏省卫生厅9/div>
  你厅《关?ldquo;滨海白首?rdquo;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请示》(苏卫监督?013?9号)收悉。经研究, 现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你厅来函所?ldquo;滨海白首?rdquo;规范名称应当?ldquo;萝藦科鹅绒藤属植物耳叶牛皮消(Cynanchum auriculatum Royle ex Wight?rdquo;,不应与何首乌、白首乌混淆、/div>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8780.html" target="_blank">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泔/a>》的规定,同意你厅将耳叶牛皮消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div>
  三、生产经营耳叶牛皮消食品应当按照上述规范名称进行标注、/div>
  专此函复、/div>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9?/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食品原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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