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新城疫禁令的公?2014年第49?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新城疫禁令的公?2014年第49?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5-20 08:07:26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80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2009年联合公告第45号对荷兰新城疫疫情的禁令、/div>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农业
质检总局 农业?/div>
发布文号 2014年第49
发布日期 2014-04-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5/t20140516_412739.htm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2009年联合公告第45号对荷兰新城疫疫情的禁令、/div>
  质检总局 农业 ?/div>
  2014??0?/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检验检?nbsp;风险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