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的公告?014年第3号)?015-05-15废止【/a>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的公告?014年第3号)?015-05-15废止【/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5-19 11:04:01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73
核心提示: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4年第3叶/td>
发布日期 2014-01-15 生效日期 2014-01-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5-05-15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9a href="//www.sqrdapp.com/law/chukou/186537.html" target="_blank">质检总局关于更新《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的公告?015年第59号)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现予发布(见附件)、/p>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

质检总局

2014??5?/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