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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鱼肝油相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0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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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4-22 08:11:00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sps/s3585/201404/29eacf723f3e43ff84a63e46299b6b17.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989
核心提示:鱼肝油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品,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不属于普通食品、/div>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014?97叶/td>
发布日期 2014-04-14 生效日期 2014-04-1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于请明确鱼肝油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及其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014?62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意见如下9/div>
  鱼肝油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品,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不属于普通食品、/div>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4?/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鱼肝?nbsp;普通食?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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