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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京食药安办?014???016-05-06废止【/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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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4-11 09:27:50 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39
核心提示:按照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工作,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食药安办?014?叶/td>
发布日期 2014-04-04 生效日期 2014-04-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6-05-06
属?/th> 规范性文仵/td>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2/29/33/2014/20140410192636691846093/20140410192636691846093_.html?%0e%7e%34%c0%f6

本法规已废止,废止依据请查看9a href="//www.sqrdapp.com/law/beijing/188549.html" target="_blank">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016年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食药安委,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按照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工作,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div>
  ?013?1?日市、区食药安委正式履职以来所发生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符合本办法的应当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请各区县食药安委、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及时申报、/div>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宣/div>
  2014???/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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