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内容自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内容自查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4-03 08:14:50 来源: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566
核心提示:近期,我局发现部分保健食品存在“不适宜人群”字体大小未按规定标识等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情况,现要求各经营企业认真对照《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对在售产品进行自查,并在购进保健食品时仔细核对标签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发现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zda.gov.cn/xxgk/qt/tzgg/tzwj_1/201404/t20140401_2335181.htm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近期,我局发现部分保健食品存在不适宜人群字体大小未按规定标识等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情况,现要求各经营企业认真对照《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对在售产品进行自查,并在购进保健食品时仔细核对标签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发现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div>
  特此通知、/div>
  附件:《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摘彔/div>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1?/div>
  附件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摘彔/div>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7.2 当保健食品不适宜于某类人群时,应?ldquo;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ldquo;适宜人群的内容、/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