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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食药监药化管便函?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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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14-03-12 08:15:2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05
核心提示:我司发布《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014?1?后,化妆品行业积极响应,提出了一些建议,我司已组织进行梳理分析工作、/div>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我司发布〉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1597.html" target="_blank">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凼/a>?食药监药化管便函?014?1?后,化妆品行业积极响应,提出了一些建议,我司已组织进行梳理分析工作。为了全面、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经研究,我司决定请各省局组织开展意见征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9/div>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已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以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表5、表6、表7中列明的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等原料,未列入征求意见稿的,我司将组织统一规范和增补,无须重复提出增删意见、/div>
  二、已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产品中使用,但尚未列入征求意见稿的化妆品原料,请各省局组织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对照征求意见稿目录,提出增补意见。省局统一汇总整理后,于2014??1日前,按附件要求填写原料增补信息表,随同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送我司、/div>
  三、联系方弎/div>
  联系人:李琪
  电子邮箱:linqb@s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2014??1?/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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