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3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div>
商洛市人民政庛/div>
2013??7?/div>
商洛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泔/div>
第一 为了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保障人民食品安全,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968.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547.html" target="_blank">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及相关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div>
第三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等。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 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爪、皮等、/div>
第四 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div>
各县区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div>
各级商务、农业、畜牧、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畜禽屠宰管理工作、/div>
第五 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div>
第六 畜禽屠宰坚持统一规划、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分散经营的原则、/div>
第七 除自宰自食的以外,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畜禽经营性屠宰、/div>
第八 畜禽定点屠宰??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div>
第九 申请设立畜禽定点屠宰??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县区畜禽屠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县区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审核:/div>
(三)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根据畜禽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和有关要?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四)审核通过?由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报市政府审定、/div>
第十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建成后,由市政府组织农业、商务、环保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div>
畜禽定点屠宰??应将取得的畜禽定点屠宰证及标志牌证悬挂于??显著位置、/div>
第十一 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应当有免疫标识标志,并具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未经检疫的畜禽不得进入厂(场)、/div>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畜禽或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div>
定点屠宰厂(场)不得屠宰已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div>
第十三条 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定点屠宰厂出厂的肉品必须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并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并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div>
第十四条 运输畜禽产品应当使用防尘、封闭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车运输。运输鲜肉应当有吊挂设备,运输有温度要求的畜禽产品应当使用相应的低温运输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及容器在使用前后应当清洗并消毒。清真畜禽产品不得与非清真畜禽产品混装运输、/div>
第十五条 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出厂(场)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措施予以储存、/div>
第十六条 从事畜禽产品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工、销售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产品,并对加工或销售的畜禽产品进行实物登记,存档备查。不得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者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div>
第十七条 市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所生产的肉品在我市辖区内销售,应当实行备案登记和抽检制度、/div>
(一)市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在我市设立销售点,应报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备案:/div>
(二)在我市设点销售的外来畜禽产品须来自国家认定的规模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
(三)小型畜禽屠宰厂(场)生产的畜禽产品只能在所在区域内销售;
(四)市外畜禽产品进入我市销售前应向县区畜禽屠宰管理部门报检,经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div>
第十八条 定点屠宰厂(场)供应少数民族食用的畜禽产品,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div>
第十九条 阻碍畜禽屠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条 商务、农业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依据《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一 本办法自2013?1?5日起施行,至2015?1?4日废止、/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重点行业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指引》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公告 (佛市监公字?0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024?1?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卫规?024? ?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函?024??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024??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24年清远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闽市监办?024??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 (新安办?02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02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泔/A>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书》的通知 (鄂市监办食生函?023?6?
- 关于抹茶粉和产品名字的问颗/a>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5?2003-08-07)》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参考清晰版(/a>
-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4年版(/a>
- 在公司A产品标签上标注搭配公司B产品食用更美味可以吗
- 企业,你的标签这样标识,难怪监管部门让你自证清白!
- 朋友美团点了一个猪蹄,但是有猪毛在上面,请问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a>
- 生开扇贝柱属于食用农产品吖/a>
- 速冻调制食品SB10379是否要符合GB19295
- 求助:保质期写错被投诈/a>
- 关于异麦芽酮糖醇的使?/a>
- 真假五常大米
- 商标授权和委托生?/a>
- 关于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食品标签标注的疑问
- 【原创资料分享】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培训PPT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