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014?8?

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014?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2-20 02:22:44 来源9a href="http://www.saic.gov.cn/zw/zcfg/gzjwj/201402/t20140220_21685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工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4353
核心提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div>
发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014?8叶/td>
发布日期 2014-02-14 生效日期 2014-02-1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检验检?/td>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9/div>
  国务院发布的〉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1296.html" target="_blank">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div>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要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div>
  工商总局
  2014??4?/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