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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有关问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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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2-20 10:42:03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02/t20140220_3790892.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57
核心提示:为做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有效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农业部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66号、/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2066叶/td>
发布日期 2014-0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为做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有效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div>
  一、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要求印制标签和说明书,《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未收载的产品按照批准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印制。在不改变批准内容、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项目顺序和背景颜色(不包括图案)自行进行调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将说明书印制在包装袋或包装盒上、/div>
  二、属于兽用处方药的品种,应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右上角以宋体红色标?ldquo;兽用处方?rdquo;,不再标?ldquo;兽用;属于外用药的,还应按照规定标注外用?rdquo;。对附加在包装盒内的说明书,兽用处方?rdquo;标识的颜色可与说明书文字颜色一致。不得通过粘贴或盖章方式对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增?ldquo;兽用处方?rdquo;标识?ldquo;兽用处方?rdquo;标识可以按照《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式样设置外框、/div>
  三、兽用原料药不属于制剂,标签只需标注兽用标识。最小包装为安瓿、西林瓶等产品的,如受包装尺寸限制,瓶身标签可以不标?ldquo;兽用处方?rdquo;标识、/div>
  四、鉴于兽用处方药目录仍在完善过程中,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外的兽药品种目前可不标?ldquo;兽用非处方药标识。标?ldquo;兽用非处方药的,不再标注兽用、/div>
  五、按照要求需增加兽用处方?rdquo;标识或按照《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要求修改标签说明书内容的,企业可自行修改,无需备案。进口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按照农业部公告批准内容印制,属于兽用处方药的品种,应增?ldquo;兽用处方?rdquo;标识、/div>
  六、兽药产品标签标注的〔有效期〕可具体?ldquo;?rdquo;,也可具体到?rdquo;。说明书中的〔有效期〕项可标注为固定期限,如2年或24个月,但标注的期限应与兽药国家标准等规定的有效期一致、/div>
  七、标签和说明书〔性状〕项内容应严格按照兽药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编写、/div>
  八、标签和说明书规定项无批准内容的,除〔商品名称〕项外,其他应保留项目名称,内容空白不填、/div>
  九、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自行增加安全性内容的警示语,如在兽用生物制品中增?ldquo;仅在兽医指导下使?rdquo;、/div>
  十、对羊梭菌病多联干粉灭活疫苗进行拆分组合的,企业应按《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中羊快疫、猝狙、羔羊痢疾、肠毒血症、黑疫、肉毒梭?C?中毒症、破伤风七联干粉灭活疫苗的备注规定编制相应的说明书,并根据实际成分调整疫苗名称(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名称)、主要成分、作用与用途等项目内容、/div>
  十一、布氏杆菌病活疫苗(S2株),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0版)或农业部兽医局农医药便函[2012]193号的规定编制相应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div>
  十二、《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发布后变更产品规格的,其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按照变更注册公告批准的内容编写、/div>
  农业?/div>
  2014??8?/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产品标签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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