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的公呉/a>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的公呉/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1-17 10:46:53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028
核心提示:北海市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div>
发布单位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12-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eihai.gov.cn/70/2013_12_16/70_390254_1387159303734.html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013?65号)以及〉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0821.html" target="_blank">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政办?013?29号)文件的规定,北海市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能履行?013?2?5??2?5?,自12?6日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2?6日之前受理、立案未办结的,移交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div>
  二、自2013?2?6日起,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6号南亚大?号楼,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电话?779-3901343 、/div>
  特此公告、/div>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2?6?/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