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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标识资生堂的进口化妆品有关问题的复函(卫法监食便函[200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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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11-27 03:42:29 来源:卫生部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39
核心提示: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应是一个批准文号针对一个产品。对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div>
发布单位
卫生部法监司
卫生部法监司
发布文号 卫法监食便函[2003]180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9/div>
  你厅关于标识资生堂的进口化妆品有关问题请示的?rdquo;收悉,现答复如下9/div>
  一、到目前为止,我部未批准?ldquo;资生堂男士护肤霜 资生堂男士营养面?rdquo;两种产品,经核实,批号为卫妆进字?000)第0080号的产品?ldquo;资生堂化妆基础?rdquo;,批号为?7)卫妆准?2-JK-7679的产品为诗蔓滋养增白日霜、/div>
  二、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应是一个批准文号针对一个产品、/div>
  对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div>
  卫生部法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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