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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扸/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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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11-27 09:44:09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fwllm/zxbs/xzxk/bszl/syj/gzbxdwbywswsyszgsp/201103/t20110304_1837279.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043
核心提示: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批,是否符合《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取得国家生物安全三级或四级实验室认可证书,,从事实验活动的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及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实验室工程质量是否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栻/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项目名称9/td>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扸/td>
项目类型9/td>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9/td>

1.是否符合《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的要求
2.是否取得国家生物安全三级或四级实验室认可证书
3.从事实验活动的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及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4.实验室工程质量是否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栻/p>

法律依据9/td>

1.〉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0313.html" target="_blank">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br /> 2.〉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504.html" target="_blank">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泔/a>》(2005年农业部令第52号)
3.《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年农业部公告?02号)
4.〉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505.html" target="_blank">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彔/a>》(2005年农业部令第53号)

办事条件9/td>

1.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审查意?br /> 2.需提供以下材料9br />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申请表》(一?份)
?)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br /> ?)实验室管理手册
?)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历证书或者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证明材料
?)实验室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报告(复印件)

办理程序9/td>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br /> 2.专家评审。农业部兽医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和评估、br /> 3.办理批件。农业部兽医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p>

承诺时限9/td> 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td>
收费标准9/td>

不收贸/p>

联系方式9/td>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1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00125
收件人:兽医窗口
咨询电话?10-59191812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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