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9/td> |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 |
项目类型9/td>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9/td> | 1.实验室是否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科研项目立项情况 3.拟研究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是否为农业部规定的只能在规定实验室进行的特定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4.科研中拟采取的生物安全措施情冴/td> |
法律依据9/td> | 1.〉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0313.html" target="_blank">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br /> 2.〉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504.html" target="_blank">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泔/a>》(2005年农业部令第52号) |
办事条件9/td> | 1.《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表》(一?份) |
办理程序9/td>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 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表》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br /> 2.专家评审。农业部兽医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br /> 3.办理批件。农业部兽医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p> |
承诺时限9/td>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9/td> | 不收贸/p> |
联系方式9/td>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1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