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9/td> | 食用菌菌种出口审扸/td> |
项目类型9/td>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9/td> | 1.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菌种进出口业务的资栻br /> 2.申请出口的菌种是否列入国家允许的范围 |
法律依据9/td> | 1.〉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64655.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nbsp; 2.〉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478.html" target="_blank">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侊/a>《/p> 3.〉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476.html" target="_blank">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泔/a>》(2006年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 |
办事条件9/td> | 1.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br /> 2.送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进行菌种资源鉴定 |
办理程序9/td>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进 (?口食用菌菌种审批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p> 2.项目审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送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进行菌种资源鉴定、/p>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p> |
承诺时限9/td>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9/td> | 不收贸/p> |
联系方式9/td>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1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00125 收件人:种植业窗叢/p> 咨询电话?10-5919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