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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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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26 09:09:09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835
核心提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转基因生物特性,转基因生物用途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转基因生物流向,转基因生物在产地国的批准状况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项目名称: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转基因生物特性

2.转基因生物用途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流向

4.转基因生物在产地国的批准状况

法律依据: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第349号公告

办事条件:

需报送以下材料:

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直接用作消费品)

2.农业部颁发的境外研发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复印件)

3.进口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说明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直接用作消费品)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3000元/个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704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科教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1

邮箱:gmo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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