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9/td> | 农药续展登记 |
项目类型9/td>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9/td> |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环境和其他生物是否安全 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相关试验标准要求 4.申请人的资质 |
法律依据9/td> | 1.〉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410.html" target="_blank">农药管理条例《br /> 2.〉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411.html" target="_blank">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农业部令第20号发布,2002年农业部令第18号?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修订) |
办事条件9/td> | 需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9br /> 1.农药续展登记申请 |
办理程序9/td>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境外产品申请人递交的《农药续展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省级农药检定机构代表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境内产品申请人递交的《农药续展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br /> 2.技术审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br />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p> |
承诺时限9/td> | 20个工作日(正式登记续展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2个月(/td> |
收费标准9/td> | 500?产品(临时登记续展) |
联系方式9/td>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1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00125 收件人:农药窗口 咨询电话?9191803?919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