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其他法规? 山东省进出口蜂产品检验检?/a>

山东省进出口蜂产品检验检?/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11-22 09:32:16 来源: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238
核心提示:山东省进出口蜂产品检验检?/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事项名称: 进出口蜂产品检验检?/td>
办理条件9/div>
适用于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蜂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div>
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各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枃br /> 办理地址:各分支检验检疫办理地址
联系方式:0532-80886191
受理时间:工作?/div>
办理流程(步骤)9/div>
1备案
2报检
3检验检?br /> 4结果评定和处琅br /> 5监督管理
提交材料9/div>
1进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入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发票、提单(或运单)、装箱单或货物清单。必要时提供的证单及资料:信用证、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安全、卫生评价资料、原产地证书、出口国家或地区官方卫生证明(国家有特定要求时)其他补充文件、协议、函电等;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br /> 2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的,必须提供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或出口货物明细单;厂检合格单;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其他需提供的补充函电、文件等。口岸查验时报检人员应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下一篇: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其他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6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