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油脂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3?3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油脂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3?34?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11-04 10:55:34 来源9a href="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01/93812.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881
核心提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现发布关于油脂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请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申请、/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3?34
发布日期 2013-10-29 生效日期 2013-10-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div>
  你局《关于油脂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渝质监文?013?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鉴于来函所提牛油起酥油混合油加工使用的原料为鲜(冻)牛油或粗炼牛油和起酥油(牛油占80%,起酥油?0%),执行的企业标准为《食用牛(羊)油》(Q/CYM002S-2013),该产品获证申证单元及产品名称应为食用动物油脂(牛油)。请你局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9616.html" target="_blank">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申请、/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厄/div>
  2013?0?9?/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