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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质安发[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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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10-17 04:31:45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251
核心提示:为适应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发展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测机构管理,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8]1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div>
发布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 农质安发[2013]17叶/td>
发布日期 2013-10-09 生效日期 2013-12-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8-04-26
属?/th> 规范性文仵/td>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aqsc.agri.gov.cn/zhxx/tztb/201310/t20131017_116648.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为适应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发展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测机构管理,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429.html" target="_blank">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95320.html" target="_blank">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8]1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贯彻实施、/div>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中心技术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 010-62131995、/div>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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