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变更的公呉/a>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变更的公呉/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9-09 01:34:26 来源: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49
核心提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013?8号)精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已整合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iv>
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fs.gov.cn/webfront/html/article/201309090942230001.html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8996.html" target="_blank">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013?8号)精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已整合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iv>
  ?013??0日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及发证工作,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变更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联系电话?28-86912535)办理、/div>
  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及发证工作仍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div>
  特此公告、/div>
  2013???/div>
地区9/font>四川
标签9/font>变更生产环节行政许可食品生产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