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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331举报电话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的通知(皖食安委办?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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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9-04 02:23:21 来源: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49
核心提示:近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12331为我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今后,凡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为加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管理,现就该举报电话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进行通知、/div>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安委办?013?3叶/td>
发布日期 2013-09-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hsa.gov.cn/13/0904/310093997.html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12331为我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今后,凡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为加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管理,现就该举报电话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通知如下9/div>
  一、凡是涉及本省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各?2331必须受理,并要详细登记记录、/div>
  二、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之外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要?个工作日内书面转同级食安办处理、/div>
  三、各级食安办?2331转来的投诉举报,要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转相应部门办理,并要进行跟踪督办、/div>
  四、投诉举报件在各部门之间流动时,流出部门要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举报件的流向、/div>
  五、投诉举报件的最后处理部门要告知举报人举报件的处理结果、建立档案记录、/div>
  各市、县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今后,该项工作将作为食品安全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div>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div>
地区9/font>安徽
标签9/font>投诉举报举报违法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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