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处、食品监督所9/p>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立法计划的安排,日前,国家总局启动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号令《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修订工作,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草案)。为配合做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执?号令以来的实际情况以及职能调整需要,对程序规定(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请?0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yh1982@ada.gov.cn、/p>
联系人:金永宏,联系电话(传真)?551-62999236、/p>
附件:《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草案?nbsp;点击下载.doc
省局政策法规夃/p>
2013??9?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