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批?京卫法监?2013)63?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批?京卫法监?2013)63?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7-26 04:00:29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191
核心提示: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0号)、《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场制售食品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卫生部门不受理现场制售项目的行政许可申请。对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其他业态标准的申请人可指导其按相应餐饮服务类别申请行政许可、/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京卫法监?2013)63
发布日期 2013-06-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zfxxgk.beijing.gov.cn/columns/81/5/401947.html

  朝阳区卫生局、通州区卫生局9/p>

  你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rdquo;许可和监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依据相关法规规章批复如下9/p>

  一、根据〉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58649.html">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0号)、〉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6054.html">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侊/a>》的有关规定,现场制售食品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卫生部门不受理现场制售项目的行政许可申请。对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其他业态标准的申请人可指导其按相应餐饮服务类别申请行政许可、/p>

  二、根据〉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law/qita/20091016/148236.html">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009?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补充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012?8号)的有关规定,卫生部门应对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实施监督管理、/p>

  三、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和食品办、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做好经营者政策解释工作,避免监管缺位和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发生、/p>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发生重大调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也将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卫生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既定职责,继续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在职能调整前出现监管缺位和错位,要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作风不散,依法从严查处餐饮服务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居民饮食安全、/p>

  此复、/p>

  北京市卫生局

  2013??4?/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