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关于绿色食品颁证制度改革的通知(农绿标[2013]11?

关于绿色食品颁证制度改革的通知(农绿标[2013]1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6-18 05:26:31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74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中心在总结江苏、山东、黑龙江三省改革试点经验和征求部分绿办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启动绿色食品颁证制度改革工作、/div>
发布单位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农绿标[2013]11叶/td>
发布日期 2013-06-14 生效日期 2013-06-1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地绿办(中心)9/p>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5057.html">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中心在总结江苏、山东、黑龙江三省改革试点经验和征求部分绿办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启动绿色食品颁证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改革内宸/p>

  颁证制度改革以提高颁证率和颁证工作效率为目标,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由省绿办负责组织企业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发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二是由省绿办通过农业?ldquo;金农工程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下载《合同》,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签订《合同》;三是中心统一向省绿办寄发《证书》,经省绿办转发企业、/p>

  颁证改革覆盖所有省级绿办,涉及所有初次办证和续展办证的企业及其产品、/p>

  二、工作要汁/p>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颁证改革是贯彻《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推进绿色食品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意义重大。各地绿办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颁证工作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及具体负责人员,统筹和协调审核与颁证工作,同时加强对地(市)县颁证工作的组织和指导、/p>

  (二)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各地绿办要依据中心《绿色食品颁证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按照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颁证工作。承担颁证工作的人员要实时登?ldquo;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及时下载有关办证文件,并通知企业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抓紧向已完成办证手续的企业发放《证书》,保证企业及时用标、/p>

  (三)加强颁证督办工作。各地绿办要通过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及时查询和掌握辖区内企业办证进展信息,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督促其签订《合同》和交纳费用。未补交欠费的续展企业,不予颁证。要严格遵守办证时限规定,督促企业务必?个月内将《合同》返回中心,过期将视为自行放弃办证。要严格执行续展和年检的有关规定,及时清缴欠费,以免影响颁证率、/p>

  (四)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各地绿办要安排专人,并配备联网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确保颁证工作正常运行。中心对各地绿办的颁证工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具体按《绿色食品颁证工作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执行、/p>

  (五)抓紧做好准备工作。一是尽快熟悉相关改革制度。中心已对《办证须知》和《合同》文本(见附?、附?)作了相应的修订,请各地绿办认真组织研讨,并积极向企业宣讲。二是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绿色食品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配套工作制度。三是抓好培训工作?ldquo;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上线试运行启动时,中心将组织专题培训(另行通知),请各地绿办务必安排专人参加、/p>

  三、其它事顸/p>

  (一)办证文件包括《办证须知》、《合同》、《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订制说明及订单》,请各地绿办下载后一并寄达办证企业、/p>

  (二)中心将?月份进行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试运行,8?日正式运行,请各地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适应颁证改革工作、/p>

  (三)请各地绿办??日前,将《绿色食品颁证工作联络表》(见附?)报中心标志管理处备案、/p>

  有关颁证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中心标志管理处反映,涉?ldquo;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rdquo;操作运行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中心市场信息处联系、/p>

  标志管理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nbsp; 电话?10?2191419?2191420

  传真?10-62133552 Email9a href="//www.sqrdapp.com/law/mailto:62191419@163.com">62191419@163.com

  市场信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筱?nbsp; 电话?10?2122266?031

  传真?10?2132976 Email9a href="//www.sqrdapp.com/law/mailto:341049040@qq.com">341049040@qq.com

  特此通知、/p>

  2013??4?/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标志管理绿色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