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安徽省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食字?012?89?

安徽省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食字?012?89?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5-31 03:26:50 来源:明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55
核心提示: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档案(以下简称“食品监管档案”)管理,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div>
发布单位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食字?012?89叶/td>
发布日期 2012-07-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zzwgk.gov.cn/XxgkNewsHtml/MJ032/201208/MJ032010301201208007.html

  第一?nbsp;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档案(以下简?ldquo;食品监管档案)管理,根据〉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3922.html">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3968.html">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泔/a>》,制订本办法、/p>

  第二?nbsp;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建立辖区内的食品监管档案。县级工商局委托工商所实施食品流通许可的,食品监管档案建立在工商所、/p>

  县级工商局委托工商所实施食品经营户的食品许可和注册登记的,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监管档案与注册登记档案可以分册合并归档、/p>

  第三?nbsp; 食品监管档案包括9/p>

  1.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许可申请、变更许可、注销许可及审核表,现场核查登记表);

  2.食品安全监管档案(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记录,违法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3.食品经营户教育培训记录(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课时的记录);

  4.食品经营户信用记录(建立和遵守自律制度情况、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法定义务情况,主动处置或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情况,妥善处理消费者食品投诉情况,信用等级认定情况)、/p>

  第四?nbsp; 承办人员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送交,送交时须确保文件齐全,图文字迹清晰,格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归档文件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工作、/p>

  第五?nbsp; 食品监管档案的保管应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并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腐蚀、防蛀等设施。档案资料发生破损或变质现象,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p>

  第六?nbsp; 食品经营户存续期间,其档案须妥善保管。食品经营户迁移时,应由所在地工商所负责将有关档案文件移交迁入地的工商所管理。迁出、迁入应记录备案。食品经营户注销后,其档案应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个人擅自销毁、/p>

  第七?nbsp; 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或调动时,应将所保管的食品监管档案向接替人移交、/p>

  第八?nbsp; 查阅食品监管档案文件资料要持查阅人的证件和单位介绍信,经所长批准后,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查阅人不得在案卷上修改、涂抹、拆取、标注和损毁、/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0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