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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食药监办[2013]19??016-01-01废止【/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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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5-29 09:12:57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04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全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iv>
发布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浙食药监办[2013]19叶/td>
发布日期 2013-05-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6-01-01
备注 本法规来源链接:http://www.zjfda.gov.cn/news/detail/35151.html

本法规已废止,废止依据请查看9a href="//www.sqrdapp.com/law/zhejiang/188315.html" target="_blank">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食药监规?015?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工作方案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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