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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质监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公呉/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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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5-27 09:27:03 来源: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57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桂质监发?012?38号)要求,自2012?1?日起广西区质监局将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发证权限、/div>
发布单位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0-31 生效日期 2012-11-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zj.nanning.gov.cn/3020/2012_10_31/3020_356526_1351650797578.html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桂质监发?012?38号)要求,自2012?1?日起广西区质监局将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发证权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区局负责全区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发证工作、/p>

  2、市局负责辖区内除乳制品以外的27类食品企业生产许可的受理、技术审查、审批和发证工作(由县局负责的除外);负责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工作、/p>

  3、各县局负责辖区内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企业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p>

  特此公告、/p>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0?1?/p>

地区9/font>广西
标签9/font>发证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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