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p>
你局《关于商请将小麦苗与大麦苗同列为普通食品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12]91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p>
此复、/p>
卫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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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卫监督函[2013]17叶/t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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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01-22 | 生效日期 | 2013-01-22 |
有效性状?/th>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th> | 复函批复 | 专业属?/th>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wst.hainan.gov.cn/wst/rdzt/spaqzl/qtxx_19405/201302/t20130219_910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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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商请将小麦苗与大麦苗同列为普通食品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12]910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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