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稽查局9/p>
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我局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已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本《规范》自2013??日起施行。自印发之日?013??0日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可以使用新版行政执法文书、/p>
二、本《规范》于2013??日起施行后,行政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新版,不再使用旧版、/p>
三、《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文件可登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p>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6?/p>
附件:?nbsp;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do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