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9/p>
你局《关于对三无产品如何定性处罚的请示》(桂工商发电[2001]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生产、销?ldquo;三无产品违反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产品质量泔/strong>》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p>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ldquo;三无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机构认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37981.html">产品质量泔/a>》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p>
二○○一年六月十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