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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组织申?013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闽海渔?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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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3-06 04:48:57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20
核心提示?011年以来,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着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迄今全省有9个优势养殖品种?6家渔业企业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效?013年我省将继续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请各地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认真遴选,组织推荐、/div>
发布单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厄/div>
发布文号 闽海渔?013?9叶/td>
发布日期 2013-02-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jof.gov.cn/_xxgk/tzgg/article.htm1?id=73783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9/p>

  201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我厅着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迄今全省有9个优势养殖品种?6家渔业企业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效?013年我省将继续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请各地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认真遴选,组织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9/p>

  一、申报条仵/p>

  申报试点的渔业企业原则上是有较大规模的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且质量安全意识强、品牌基础较好的市级以上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渔业专业合作组织、/p>

  二、申报程庎/p>

  ㈠企业申报。按自愿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渔业企业填写《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提交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p>

  ㈡县、市推荐。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核实申报企业的资质,向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遴选后上报省厅、/p>

  ㈢省厅确定。省厅根据各地申报推荐情况,适时组织考察,确定新增试点企业、/p>

  三、工作要汁/p>

  ㈠严格把关。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优先推荐近三年国家和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品牌基础好、产品基本实现标识管理的企业、/p>

  ㈡控制数量。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推荐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各沿海设区市不超?个,各内陆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不超?个、/p>

  ㈢及时报送。请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5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厅,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p>

  联系人:曾华 电话?591-87823018

  传真?591-87833507 电子邮箱9a href="//www.sqrdapp.com/law/mailto:fjfqs@163.com">fjfqs@163.com、/p>

  附件?nbsp;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申报?doc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厄/p>

  2013??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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