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粮食局、财政局,安徽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p>
为加强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01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我省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9/p>
一、绩效考评范围
2010-2012年省财政下达的粮食仓库建设、粮食仓库维修、物流和园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p>
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宸/p>
重点考评项目投资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9/p>
(一)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进展(完成)情况、/p>
(二)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p>
(三)项目实施效果、/p>
三、绩效考评方式
绩效评价采用自查和集中抽查两种方式,集中抽查主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012年未进行绩效评价的单位进行考评、/p>
四、绩效考评时间安排
2013??日至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p>
(一)自查阶殴/p>
各市、县??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填报相关报表,形成自查报告备查,自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p>
(二)培训动呗/p>
根据抽查方案,做好社会中介机构(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确定和检查培训等工作,培训动?月底前完成,4月初开始由中介机构进行实地抽查、/p>
(三)实地抽?/p>
在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按照抽样方案,分组实地抽查。各抽查组于4?5日前完成实地抽查工作??0日前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提交抽查报告、相关表格纸质稿和电子稿、/p>
五、绩效考评要求
1.各市、县粮食、财政部门要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考评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p>
2.各市、县粮食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p>
3.社会中介机构要组织精干人员参加绩效考评,按照评价要求完成评价内容和附表填报,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参与核查人员应对核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管理信息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p>
联系人及电话9/p>
省粮食局财务处:王立成,0551-62870528
省财政厅经建处: 腾,0551-65100404
附件??nbsp;仓库建设情况?xls
2?nbsp;仓库维修情况?xls
3?nbsp;园区建设情况?xls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2月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