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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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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2-16 08:13:11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358
核心提示: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div>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 财政 农业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 财政 农业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13]193叶/td>
发布日期 2013-01-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32元?35元和150元,?012年分别提?2元?0元和10元、/p>

  鉴于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期,各地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p>

  国家发展改革姓/p>

  财  政  ?/p>

  农  业  ?/p>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0?/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粮食生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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