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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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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1-06 08:19:22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68
核心提示: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013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013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 财政 农业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 财政 农业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12]3171叶/td>
发布日期 2012-10-16 生效日期 2012-10-1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013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013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12元,?012年提?0元、/p>

  当前正值冬小麦播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p>

  特此通知、/p>

  国家发展改革姓/p>

  财  政  ?/p>

  农  业  ?/p>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2?0?6?/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粮食生产价格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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