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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荔枝保鲜剂”应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范围的批复(卫法监发?00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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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1-05 04:44:25 来源:广西卫生监督信息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98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因此,“荔枝保鲜剂”应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范畴、/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002?96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24&cid=361

北京市卫生局9/p>

  你局《关于荔枝保鲜剂是否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请示?京卫疾控字?002?2?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因此,荔枝保鲜?rdquo;应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范畴、/p>

  此复、/p>

  二○○二年八月九?/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品质批复保鲜防腐食品添加?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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