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
为继续实施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实现到“十二五”期末,全部完成辽西北地区尚存可治理的400万亩沙化、退化草原治理任务,省畜牧局编制了《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草原沙化治理工作
辽西北地区是省内主要的沙尘发源地和京津塘风沙源,也是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气候干旱、草原沙化、生态恶化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对全省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加强草原沙化治理,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是解决辽西北地区生态恶化问题、构建全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出路。工程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站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充分认识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大力气抓实抓好。
二、加强对草原沙化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草原沙化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工程实施的协调指挥。省畜牧局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各工程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及时向省畜牧局、省财政厅反馈实施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抓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工程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工程监管,依靠制度规范管理,依托标准强化质量。要认真总结一期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施工监管、检查验收、效果评估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坚强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坚决执行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工程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草原法规,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和管理,依法保护草地资源,采取必要的手段清退被垦占草原。依法查处非法侵占和破坏草原设施行为,确保已确权草原不被复垦、不被侵占。增加草原沙化治理区工程设施维修和保护资金投入,加强草原围栏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已治理的沙化草原,保证工程设施完好、工程区植被不被破坏。工程区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要承担起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确保草原生态安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2009年至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辽西北土地沙化严重的10个县(市)开展草原沙化治理工程。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和鼠虫害防治等综合措施,开展沙化草原治理,圆满完成了300万亩草原沙化治理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2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再利用4年时间实施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二期工程,每年治理100万亩沙化草原。为全部完成辽西北地区尚存可治理的400万亩沙化、退化草原治理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区基本情况
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二期工程区包括康平、义县、阜蒙、彰武、建平、北票、朝阳、凌源、喀左、朝阳市龙城区、朝阳市双塔区、建昌等12个县(市、区),其中6个县(市)与内蒙古科尔沁沙地接壤,是我省主要草原分布区,也是土地沙化、荒漠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2011年末,二期工程区还有尚存可治理的400万亩沙化、退化草原。
二、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构建和谐辽宁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推动半牧区草原生态建设为重点,尊重自然法则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促进沙化草原植被恢复,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2012年至2015年,在12个县(市、区)每年治理沙化草原100万亩。
坚持集中连片、强调规模、围封优先、宜补则补、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工程区原则上单片草原面积不少于300亩,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
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重,生态优先的原则。在治理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5%之前,严禁放牧和刈割。盖度达到75%以上,经县(市、区)草原监理部门评估后打草利用。
坚持改善生态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原则。沙化、荒漠化、严重退化的草原要纳入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区,种植优良牧草,发展畜牧业,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
(三)建设目标。
2012年至2015年,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和鼠虫害防治等综合措施治理沙化草原400万亩,草原植被盖度由治理前的不足30%提高到70%以上,亩产干草由30千克以下提高到90千克以上,形成东起康平、西至凌源,沿科尔沁沙地南缘网状分布的草原阻沙带,初步遏制工程区草原沙化、荒漠化势头,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三、工程建设内容
(一)工程区划分。
根据地形地貌和土壤条件的差异性,将工程区划分为3个类型区,即沙化类型区、荒漠化类型区和严重退化类型区。
(二)各类型区特点。
1.沙化类型区。该类型区草原表土沙化严重,土壤有机质含量极低,草原植被盖度在20%以下,每亩产草量不足20千克,自我修复能力差。
2.荒漠化类型区。该类型区土壤严重沙化,部分区域已呈现沙漠化趋势,植被盖度不足10%,每亩产草量10千克以下,自我修复能力极低。
3.严重退化类型区。该类型区土壤含有一定量有机质,植被盖度20%至30%,每亩产草量30千克左右,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
(三)建设思路。
1.沙化类型区。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措施进行治理。利用刺线围栏,补播抗沙、耐旱、适应性强的沙打旺、草木樨、锦鸡儿、荆条、披碱草、胡枝子、羊草、抗旱苜蓿等,每年补播2次至3次,提高植被盖度,确保治理效果。
2.荒漠化类型区。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措施进行治理。利用刺线围栏,选择抗沙、耐旱、适应性强的沙打旺、草木樨、荆条、披碱草、胡枝子、羊草、抗旱苜蓿等牧草品种,结合降水情况多次补播,确保种得活、保得住。
3.严重退化类型区。以刺线围栏封育为主,适当补播沙打旺、草木樨、荆条、羊草、抗旱苜蓿等牧草品种,加速草原植被恢复。
4.退耕还草地块。种植抗旱苜蓿,增加牧草植被盖度,提高经济效益。
四、工程建设技术措施
(一)治理模式。
根据地类、立地条件,设计围栏封育+18种牧草混合补播治理模式(见附件2)。
(二)围栏封育。
采用刺线围栏措施,对工程区草原全部围封。
1.围栏高度。围栏高度为1200毫米。
2.刺线布设要求。刺线每千米重量150千克至170千克,刺间距100毫米至120毫米,每米长度股线转数7转至8转,抗张强度500千克/米以上。围栏布设为纬线5根,纬线间距200毫米,底边纬线距地面200毫米,上端纬线距顶端100毫米。
3.水泥立柱规格。小立柱:120×120×1600毫米。中间柱及角柱:140×140×1800毫米。
4.立柱间距及埋深。根据地势特点,小立柱间距≤5米,埋深0.5米。中间柱(角钢中间柱或水泥中间柱)埋深0.7米,地上部分与小立柱取齐,在其受力方向上加支撑杆。
5.架设程序。
(1)定线。平地定线:在欲建围栏地块线路两端各设一标桩,从起始标桩起,每隔30米设一标桩,直至全线完成,使各标桩成直线。起伏地段定线:在欲建围栏地块线路两端各设一标桩,定准方位,中间遇到小丘或凹地,要在小丘或凹地依据地形的复杂程度增设标桩,要求能同时看到3个标桩,使各标桩成一直线。线形围栏定线:沿着地物边界或者权属区界用标桩标出曲线。
(2)线路清理。对欲建围栏的作业线路要清除土丘、石块等,平整地面。
(3)围栏。平坦地区的直线围栏:围栏长度100米至200米,设置1个中间柱。起伏地形直线围栏:在起伏地形的直线围栏,要将中间柱设置在凸起地形的顶部和低凹地形的底部,将网围栏分隔成数段直线。曲线围栏:曲线网围栏要在曲线拐点处设置中间柱,将围栏分隔成数个区段。
(三)补播改良。
1.补播方法。采用人工补播技术。
2.草种选择。本着因地选草和采用当地原生草种为主的原则,选择的主要草种为沙打旺、草木樨、锦鸡儿、荆条、披碱草、羊草、抗旱苜蓿等牧草品种,以及适宜当地沙化草原的原生沙蒿、冷蒿、针茅、百里香、沙生冰草、小黄柳、沙蓬等牧草品种。
3.种子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豆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牧草种子须达到3级以上,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沙打旺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70%;
草木樨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70%;
锦鸡儿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70%;
荆条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65%。
4.播种方式。采取混播方式改良沙化草原。禾本科与豆科、多年生与一年生、上繁草与下繁草相结合。播种时按相应的治理模式将几个不同品种的牧草种子按比例混合,提高建设效果。
5.种子处理。利用专用机具在播种前对种子进行去壳、破皮、浸种等处理。
6.播种时间。选择春季和夏季播种,补播宜早不宜晚,首次补播完成时间不应晚于5月15日,7月15日之前须完成全部补播任务。在适宜播种期内,根据返青及降水情况,对缺苗处进行补播。
7.播种方法。草本类牧草全部实行撒播或条播,灌木类牧草实行穴播。沙化严重、植被盖度极低和退耕还草的地块,采取条播方式,行距20厘米至30厘米。播种深度草本牧草播深1厘米至2厘米,灌木播深2厘米至3厘米。播后踩踏压实。
8.播种量。每亩播种2千克至3千克。
(四)鼠虫害防治。
工程区及周围草原区采用生物药品C型肉毒毒素及鼠夹、鼠笼等物理措施防治草原鼠害,采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品防治各种害虫。
(五)工程效果监测。
在工程区建立固定工程效果监测点,每年7、8、9三个月份的15日左右各监测一次,主要监测出苗率、保苗率、生长情况、植被盖度、草产量、自然灾害情况等。
五、工程投资与资金使用
(一)工程投资。
2012年至2015年在12个县(市、区)治理沙化草原400万亩,每年治理100万亩,省财政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工程建设。有关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二)资金使用。
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围栏建设、补播改良所需牧草种子购置及工程设计等支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畜牧局另行制定下发。
六、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草原沙化治理工程,使400万亩沙化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70%以上,工程区流动沙丘基本被固定,大风天气不起沙,生态状况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二)经济效益。
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实施后,工程区草原生产能力水平提高。围栏封育、补播改良草原每亩平均增产牧草60千克,工程区每年增加干草产量1.8亿千克,可饲养40万个标准羊单位,每个标准羊单位获利200元,每年农民增收8000万元。同时,工程区种植沙打旺、草木樨等豆科牧草100万亩以上,每年可形成氮素1200万千克,相当于2600万千克尿素,每年可节约化肥投入4680万元以上。
(三)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草原沙化治理工程,一是将有效阻止科尔沁沙地南侵,每年工程区减少耕地损失1.5万亩,并显著改善环境条件,有效遏制耕地沙化、退化现象。二是工程区每年增加40万个羊单位的饲养量,每个羊单位平均产肉18千克,每年可产羊肉720万千克,可以减轻粮食安全压力。三是有利于优化畜牧业布局,对推动畜牧产业化、发展县域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将有效促进农、林、草、牧共同发展和产业结构向多元化方向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工程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负责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指挥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畜牧局局长协助分管副省长开展工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畜牧部门要做好工程组织、指导、协调及施工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配合畜牧部门做好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益,确保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实施和建设成效。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的工程建设负全责。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工程区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依靠制度规范工程管理。一是制定项目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效果评估等一整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指导工程管理和建设。二是严格资金管理,明确规定拨付程序和使用方式,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规范使用。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制,提高透明度。四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加强技术培训,为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三)强化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工程区各级政府要全面做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各工程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项目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各工程市要认真组织业务骨干,随时跟踪指导项目建设,及时启动工程验收工作,按时完成自查自验任务。省畜牧局要对工程建设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集中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省级验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准确查验各地工程建设成果,深入总结经验教训,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推进草权制度改革,实行承包经营。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草原权属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08〕23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四至明晰、权责明确以及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责任的原则,大力推进草权制度改革,依法明确草原权属,全面落实承包经营制,调动当地农民参与草原沙化治理的积极性,建立草原科学建设、有效管理、合理利用长效机制。
(五)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工程质量。
各工程区要努力提高工程科技水平,坚持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管理、科学施工。采取综合措施,集成应用围栏封育、优良品种、适时播种、科学管理、鼠虫害防治等技术成果,提高工程质量。开展试验示范,组织科技攻关,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建设模式,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区的技术指导能力和具体操作能力,确保工程操作规范,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