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商务部关于下?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2]1118?

商务部关于下?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2]111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12-20 10:06:40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1212/2012120848736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0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商务
商务?/div>
发布文号 商贸函[2012]1118叶/td>
发布日期 2012-12-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9/div>
  根据〉a target="_blank"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425.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div>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审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div>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2?5?/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5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