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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普通盐”是否允许用于腌制食品意见的复函(卫办监督函?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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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8-03 03:00: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006
核心提示:来函中提及呼伦贝尔盐业公司向腌制企业提供“普通盐”用于腌制食品,而检验报告的样品名称为“工业盐”、“海盐”、“散盐”,没有“普通盐”。根据现有资料,尚不能判定“海盐”和“散盐”是否可用于食品加工。食品加工用盐必须符合食用盐的各项要求、/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办监督函?007?57叶/td>
发布日期 2012-12-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92&cid=361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ldquo;普通盐是否属于工业盐是否准许腌制食品使用的请示?呼中法发?007?91?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9/p>

  一、来函中提及呼伦贝尔盐业公司向腌制企业提?ldquo;普通盐用于腌制食品,而检验报告的样品名称?ldquo;工业?rdquo;?ldquo;海盐?ldquo;散盐,没?ldquo;普通盐。根据现有资料,尚不能判?ldquo;海盐?ldquo;散盐是否可用于食品加工。食品加工用盐必须符合食用盐的各项要求、/p>

  二、《食用盐》标?GB54612000)已于2000?0?日起实施,不包括普通盐类别。该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你院可向该中心进一步了解情况、/p>

  三、《食品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感官指标的产品即为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产品、/p>

  专此函复、/p>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检?nbsp;盐业食品加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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