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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亮蓝不得用于青团的批?卫监督函?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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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8-01 11:10:34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zwgkzt/pzxspjd/201108/52541.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仑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901
核心提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亮蓝能否用于青团的请示》(沪食药监食监?011?60号)收悉。经研究,卫生部现发布关于食品添加剂亮蓝不得用于青团的批复、/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010?25叶/td>
发布日期 2011-07-22 生效日期 2011-07-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zjj.bl.gov.cn/newsdetail4504-wei-sheng-bu-guan-yu-shi-pin.aspx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div>
  你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亮蓝能否用于青团的请示》(沪食药监食监?01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的规定?ldquo;青团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的米粉制品,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亮蓝、/div>
  此复、/div>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nbs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批复食品添加?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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