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div>
你局关于《关于酵母产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皖质发?009?4号)收悉,现提出以下意见9/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酵母是一种可食用的、营养丰富的单细胞微生物,其提取物主要为氨基酸、肽类等物质。依据《关于印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三)的通知》(质检食监函?007?13号)的有关规定,酵母及酵母提取物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范围,按照其他食品,由省局审查发证、/div>
企业生产的食品,已有行业标准的,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有关规定执行、/div>
二〇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