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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规范标识征订的通知(黑农质安发?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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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6-12 05:23:41 来源: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22
核心提示:为贯彻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12]57号)文件要求,尽快实现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方式和工作重心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现就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规范标识征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忂/div>
发布文号 黑农质安发?012?叶/td>
发布日期 2012-05-29 生效日期 2012-05-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暂无
  各市(地)、局绿办
  为贯彻全?ldquo;三品一?rdquo;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12]57号)文件要求,尽快实现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方式和工作重心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现就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规范标识征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9/div>
  一、严格认证材料的审查
  今年,部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做了进一步规范,并从严审查,明确了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中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承诺列入审查重点,对未在申请书中提出用标申请的,一律不予通过。同时,根据申报产品的产量、规格,严格核准申请标志数量。为此,各级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在首次申报、复查换证及今后工作中要严格履行承诺,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许上报、/div>
  (一)新申报产品
  1、申报主体在申报材料2011年版申请书中表九《申请认证产品计划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统计》(附件3),把要征订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内容填上,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此表在产品申报时,必须填、/div>
  2、申报主体在报送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附件2?ldquo;备注栏中,须填写申请人计划使用标志情况,填写格式如下:标志种?规格+数量、/div>
  (二)复查换证产?/div>
  1、在原有申报材料中加2011年版申请书中表九《申请认证产品计划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统计》(附件3),把要征订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内容填上,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此表在产品复查换证申报时,必须填、/div>
  2、在报送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ldquo;备注栏中,须填写申请人计划使用标志情况,填写格式如下:标志种?规格+数量、/div>
  二、实施证书与标志同步发放制度。今年,部中心将实施证书与标志同步发放制度。新申报和复查换证仍采取逐级上报材料的方式进行,待通过国家专家评审后,部中心下发认证评审结论通知单。省中心将通知转发市地工作机构,地市工作机构转发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部中心申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订制标识,部中心以收到汇款单为证明,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部中心将不予发证。因此,各地应及时做好认证评审结论通知单的转发、督促申请人履行其承诺、向部中心申领证书和标志等工作、/div>
  三、规范标识征订程庎/div>
  申报单位收到认证评审通知单后,需履行如下程序9/div>
  1、填报《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征订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定按照要求填报,务必字迹工整、内容详细。部中心将依据此表中的信息邮寄标识、/div>
  2、电汇标识款(含标识款、邮寄费及保价费),电汇时务必注明汇款用途:?ldquo;购买无公害农产品标识?rdquo;、/div>
  开户名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开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衋/div>
   号:39841
  银行帐号?50601040009940
  3、将填制完并加盖公章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征订表》和汇款单传真部中心监督处,传真?10?2191445 、/div>
  4、部中心接到《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征订表》和汇款后即印发标识、/div>
  5、部中心印制标识后,直接邮寄给标识征订方,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征订表》中收货方地址邮寄标识、/div>
  6、联系方弎/div>
  省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东 13304658336
  崔佳 13804545146
   编:10008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方式9/div>
   人:孙丽娜、杨玲、张锋、张会员
   话:010?2131998 010-62133119
   真:010?2191445
  E-mail: yangling@agri.gov.cn
  zhangfeng@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9?09宣/div>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忂/div>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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