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11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119?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3-03 01:50:42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936
核心提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凼/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办监督函[2012]119叶/td>
发布日期 2012-02-25 生效日期 2012-02-2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质检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于商请明确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124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9br />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规定,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可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工艺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半成品、成品,也可以使用提纯、除尘、筛分等物理方法制成精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对于标准未规定生产工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不得使用可能会给人体带来健康风险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br />
专此函复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食品添加剂标?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2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