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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0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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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3-03 01:42:51 来源: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887
核心提示:食品生产许可中有关出厂检验的相关内容应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010版)》及各类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出厂检验项目的,也应一并执行、/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函?011?65叶/td>
发布日期 2011-07-14 生效日期 2011-07-1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检验检?其他
备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p>

  你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企业出厂检验项目等问题的请示》(皖质函?011?9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食品生产许可中有关出厂检验的相关内容应执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2479.html">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562.html">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010版)》及各类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出厂检验项目的,也应一并执行、/p>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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