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9/p>
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编办《关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章程核准备案的函》(编综函字?011?51号)规定,现决定委托你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拟订与技术管理、/p>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答复、研究和交流、/p>
三、协助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督促检查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执行情况、/p>
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上报、公开征求意见、/p>
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p>
六、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p>
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SPS措施通报评议工作、/p>
请依据以上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请及时上报。我部〉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4245.html">关于委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的凼/a>》(卫办监督函?010?12号)即日起废止、/p>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