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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批复(卫监督函?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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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2-01-05 02:38:23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zwgkzt/pzxspjd/201201/53881.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卫生计生姓/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755
核心提示:卫生部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011?28叶/td>
发布日期 2011-12-28 生效日期 2011-12-2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moh.gov.cn/zwgkzt/pzxspjd/201201/53881.shtml

四川省卫生厅9/p>

  你厅《关于调整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川卫函?011?40号)收悉。经组织研究, 我部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p>

  此复、br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生产经营批复普通食?nbsp;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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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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